我院本科学生转专业遴选实施细则
根据《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》(校教务〔2019〕60号)的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第一条 我院对于全日制本科生转出和转入我院相关专业,严格执行《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》(校教务〔2019〕60号)的相关规定。
第二条 全日制本科生申请转出和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,由我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考核,教授委员会审议,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,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相关程序执行。
第三条 我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的构成及职责
(一)我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构成
主任:刘书成 副主任:伍彬
成员:张翼、范秀萍、林华娟、刘海、胡营营、魏斌、张丽
(二)我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职责
1. 组织面试和笔试;
2. 对学生转专业理由、学业成绩、思想道德表现、笔试和面试成绩等进行综合评分、排序。
第四条 考核内容及要求
1. 笔试:需参加《高等数学2》、《无机化学及分析化学Ⅱ》课程的笔试。要求单科成绩合格,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%。
2. 面试:由我院转专业工作委员负责实施,重点考查学生品德、专业素养、表达能力、反应能力等;综合学生转专业理由、学业成绩、以往思想道德表现等。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由转专业委员会拟定,面试部分占总成绩的50%。
第五条 转入和转出人数及条件
1. 转入学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总人数的5%,转出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总人数的3%。
2. 转入的学生综合成绩(笔试+面试)不得低于70分,考核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公示。
3. 申请转出本院各专业的学生无需参加本院的相关考核,如果申请人数超过规定数量,按照上一学年的所有课程成绩排序,平均绩点高者优先的原则。
第六条 实施细则从学校发文之日起执行,由我院负责解释。
我院
2024年4月23日